以下文章,係美國警界針對2015年4月位於馬里蘭州巴爾的摩非裔美國人弗雷迪·格雷之死所引發的大規模群眾抗爭及暴動,所做出的檢討內容。然而對照我國內現況卻足以作為借鏡! 若領到階層對於”特殊任務事件”缺乏足夠的認知和教育,濫用甚至錯估動用特殊警力的時機以及特殊警力所需應勤裝備的評估、採購出現弊端,將可能造成所有警察同仁被迫暴露在不必要的值勤風險中,此問題必須受到正視及解決。
(本文經原作者同意後翻譯刊登)
原作者:Kevin R. Davis
作者是名執法生涯超過25年的全職警官。擔任過巡警、稽查、便衣和緝毒幹員等。他也是一名前SWAT隊員、隊長和教官,目前任職於訓練機關,擅長武力使用、犯嫌控制、槍械等等訓練。
譯者:TTRDA Douglas Wu
在最近的騷亂事件(係指2015年4月28日巴爾的摩暴亂事件)已造成了不少警員受傷。據巴爾的摩的警員表示,這些傷員是由於指揮官拒絕投入配有鎮暴裝備、訓練的警力以及做出正確戰術決策所造成。引述自Newsweek:
「巴爾的摩市長說道:『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平衡,我們必須要確保管控但又不能使問題的狀況升級和加劇』」
有件可以確定的事情是,在反應警方特殊行動決策上優柔寡斷或是過度解讀,會使嫌犯與員警面臨一個危險的追趕遊戲並導致嚴重結果。就如同之前的幾次事件,警方特殊任務警力、戰術資源與他們的計畫方案遭到政客和警界高層所阻擋,並伴隨著悲慘的結果在此次事件中。有超過100名警員受傷,而各區也都發生大量搶劫縱火事件。
<不僅僅只是武器和技能>
通常SWAT、鎮暴部隊以及機動警力的運用策略是建立在其特殊技能和任務上,如同執行毒品搜索令時會部署化學武器處理部門以及鎮暴警力編組一般。雖然我們都 知道掌握個人和團隊的技能是多麼至關重要,但如何以及何時部署乃至於戰略、戰術卻常被管理階層所忽略。
此外,在隊伍的訓練和整備中往往無視在危機和混亂狀 況下指揮決策、戰術操練與領導發展的整合問題。雖然警員個人技能培訓中對於每項單一技能裡,都會給予不同等級的壓力乃至於武力對抗的練習,然而指揮官和警 察領導階層卻從未針對他們最重要的任務-在危險與混亂中領導基層員警-接受過相關教育與培訓。
這些高層管理者從未參與角色演練測驗以模擬真實世界或現實情 況。問題是在這個系統中,這樣的結果可能會是悲慘的。有多少街頭巡警或特警人員正是因為不願正確部署和無知的戰略與戰術運用,而被迫暴露在不必要風險或傷害中。
<決定部署或採取戰術作為>
多年以前,來自巴爾的摩警局的唐‧希利(Don Healy)在國家戰術警官協會( National Tactical Officer’s Association, NTOA)的研討會中提到,警界管理階層或指揮官出現抗拒採取戰術作為的情況。希利指出了許多警界高層都有一種「不關我的事」的想法:
「從本質上來說,他們推遲任何有關採取戰術作為的決定,這是一種『做了被罵,不做也被罵』的態度,而後者顯然被許多人當作首選,毋庸置疑。」
洛杉磯警署退休的查爾斯「希德」希爾(Charles “Sid” Heal)在他優秀的「現場指揮」(Field Command, 2012; Lantern Books)一書中評論了這個缺點:
「多數且少有例外,每個警員都渴望獲得晉升(譯註:美國警察都是由基層開始幹起的),特別是能晉升到一個指揮層級,他們必須展現自己對於管理、預算、人事、組織、規劃等基本職能。然而,這些警員對於後勤、情報、戰術行動、指揮或控制等方面毫無些許的認知。這些人同時扮演著優秀的管理人和糟糕的指揮官,不覺得很奇怪嗎?實在是天大的諷刺,因為領導者是最有可能被要求處置最大最複雜的戰術行動。這是一個令人傷神痛苦的經驗,聽一個贏得尊重和掌聲卻對戰術專門技術缺乏經驗且一知半解的某位管理者,用他們那些僅有的理解去批判著戰術行動。」
在多數案例中存在著一個事實就是,大部分警界高層都沒有受過危機處理、戰術或規劃的教育訓練。 此外,他們不瞭解他們手中戰術資源的能力和限制,也為官員們帶來不利的影響和政治問題,像是「美國警察軍事化」這樣混淆視聽的話題。隨著沒知識的群眾在媒 體和警察團體討論著有關裝甲載具、武器和警察鎮暴裝備在外觀上是如何的「太軍事化」,已掩蓋了這些載具裝備也是用來救援和防護的事實。
其實只要研究一下過 去警方的行動就能知道這個說法存在著破綻。最近達拉斯警察總局遭到襲擊的案件中(譯註: 2015年6月13日),這些載具裝備就在對抗重武裝和護甲的犯罪嫌疑人中展現了其存在的價值。
命令戰術單位和鎮暴員警在沒有適當工具的狀 況下部署是災難性的錯誤。在羅恩‧麥卡錫(Ron McCarthy,洛杉磯警署,退休)和湯瑪斯‧米哈雷司(Tomas Mijares,底特律警署,退休)優秀的新書「重大警察戰術案例:檢討過去,策勵未來」(Significant Tactical Police Cases: Learning From Past Events To Improve Upon Future Responses,2015; Charles C. Thomas)中,作者敘述了關於1988年10月17日在Springle街路障事件,在這個事件中底特律警方新成立的一支特殊反應小組 (Special Response Team ,SRT)前往處理但卻被命令不得攜帶MP-5衝鋒槍。
更糟糕的是,SRT的榴彈手被命令只能發射一半的催淚彈而非需要的全部數量,結果在最後突入時,嫌犯 查爾斯‧諾爾斯(Charles Knowles)非但沒有受到催淚彈的傷害,還在他已加強防禦的公寓中射殺了突入的SRT警員法蘭克‧沃爾斯(Frank Walls),而諾爾斯也被隨後進入的其他SRT警員所擊斃。
而有關領導,麥卡錫和米哈雷司,他們這麼寫到:
「…領導統御是一個只能靠領導者自覺努力去學習技藝才能不斷發展的過程。這需要超越財務底線視野的能力和進入清楚組織遵循或忽略行動後果的境地。領導需要具備道德勇氣,去從一系列選項中做出判斷,選擇正確路線並指導下屬朝向正確 的目的地。組織管理者只會把事做對,而組織領導者卻能做對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時候,真正的領導者將以樹立正確的典範來領導大家。」
<如何補救>
首先,指揮高層必須先承認自己在戰術與訓練的區塊有著嚴重的不足。其次,他們必須教育自己關於他們特殊任務單位的能力和侷限,包含SWAT和鎮暴警察。他們能可靠的做些什麼?他們怎麼運作的?他們擁有什麼樣的裝備?這些又是如何操作的?
接 著,他們應該參加如NTOA(National Tactical Officers Association,國家戰術警官協會)或IACP(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國際警察主官協會)這類團體所開辦針對危機處理和特殊任務領中導統御的訓練計畫。甚至應該閱讀和研究一些書籍,像是希德‧希爾的「現場指 揮」和「正當信念」(Sound Doctrine, 2000; Lantern Books)以及麥卡錫和米哈雷司的「重大警察戰術案例」。
一旦他們做出「採取戰術行動」的決定,他們應該離開整個任務簡報轉交計畫予專業人員,站到後方不要企圖干涉或讓政治與政客問題去阻擋或危害他的警員們。明確的目標和任務與工作的風險,他們堅定不變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照顧好部隊。
<總結>
在風平浪靜的藍天之下,每個人都想成為船長。但太多船長丟失了他們的船和船員,因為他們面對惡劣天氣和危機,或當戰爭迷霧灌注的恐懼和猜疑下影響了情資搜報和即時通信等等情況中都顯得準備不足。
一個街頭巡警、SWAT隊員或是鎮暴警務人員必須具備大量且廣泛的技術與能力。他們被期望能精通一切,無論是法律條例或是犯嫌控制技巧與致命武力的使用。但警方領導高層就是不願提升,訓練和測試這些在面對暴民、慣犯時在戰術上、技術上和暴亂、危機情況中的警方指揮程序。而這一切必須要改變。
原文出處:http://lawofficer.com/2015/08/13/leadership-in-police-special-operations/